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广州股权律师】出资人的权益确认纠纷

    分享到:
    点击次数:1580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07日16:50:50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企业法律顾问

    出资人的权益确认纠纷


    基本案情

    美丽床单厂系于1997年10月由原厂职工发起设立改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注册资金770000元。

    1997年公司成立时赵某出资5000元。

    1998年9月美丽床单厂增资扩股,赵某出资2000元。

    2016年10月,美丽床单厂增资,赵某出资14000元,同时美丽床单厂赠送赵某14000元股份。

    综上,赵某累计出资21000元,持有美丽床单厂35000元股份,享有美丽床单厂0.8802%的出资人权益,但美丽床单厂至今未向赵某出具出资证明及股权证。为此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法院认为

    经美丽床单厂承认,赵某提供的出资合法有效,因此承认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所提供的的出资证明加盖美丽床单厂印章,证据属实。

    经该厂自认,本院判定要求美丽床单厂向赵某出具出资证明及股权证。

       

    律师评析

    物权法有关出资人权益的规定: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2企业法律顾问网内页设计图原图_meitu_1.jpg


    上一条:【广州公司律师】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与公司章程冲突时如何解决 下一条:【广州债权债务律师】被投资公司为股东和投资人的对赌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