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集中管辖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执行案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郑育婷 刘欢 陈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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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部署会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由海珠区法院集中管辖广州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执行案件。
据了解,广州法院实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生动实践。广州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践中,持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